根據《方案》,山東省要對逾期未開工和超期未完工項目逐一清理,分析問題所在,采取有效措施,于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對投資執行緩慢的項目,要逐個項目制定解決方案,幫助實施單位盡早解決影響項目建設難題。各市要加強項目建設調查摸底,對因受市場或政策調整等影響,確實不具備開工、復工條件的歷史遺留問題項目,及時研究提出調整解決方案。省農業農村廳將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另外,各相關項目管理單位和各市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與國家相關規劃和山東省發展規劃相銜接,及時謀劃編制高標準農田建設、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科技創新能力條件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程、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工程、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沿海漁港建設、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數字農業農村等項目建設規劃。不具備編制規劃條件的應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或計劃,作為項目投資安排的基本依據。
在前期“三農”領域補短板項目儲備基礎上,山東省要繼續謀劃儲備一批數字農業農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等項目和地方專項債、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PPP項目。同時拓寬項目投融資渠道,梳理匯總各類農業農村投資項目,向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推介,引導各類投資參與農業農村項目建設。
在項目管理方式方面,山東省要充分運用農業建設項目管理平臺,通過信息化手段做好預警、統計調度和數據分析,及時發現項目長期不開工、投資沉淀等苗頭性問題,幫助項目建設單位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對農業項目管理平臺數據信息填報不及時、不準確,連續受到國家審計通報的項目縣,省農業農村廳將酌減次年項目支持資金。
來源:山東農業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