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原農業部2014年下發《農業部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后,每年我國都會建成一批家庭農場。“總體來看,存在著家庭農場發展速度不快,特別是種植業家庭農場發展速度更慢的問題。”李天來認為,其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國土地流轉成本較高,生產效益較低;生產者素質不高,生產效率較低,服務體系不健全,生產環節成本較高。
針對這個問題,他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確定土地流轉規模上下限指標,實行土地流轉的財政補貼政策。根據我國目前土地資源和農村從業人口狀況以及家庭生產能力和小康之家收入需求,可以初步考慮種植糧食作物的面積設定為50畝-300畝,種植經濟作物的面積設定為30畝-60畝,種植設施園藝作物的面積設定為8畝-20畝。對上述規模家庭農場的土地流轉費用實行政府財政補貼,低于或超過這些面積的不予補貼。
二是建立農民技能培訓體系,義務培訓職業農民。要根據不同地區農業產業發展需求,培訓專業化的職業農民,并將具備職業培訓證書或職高以上畢業證書作為興辦家庭農場的資格。
三是建立完整的家庭農場服務體系,確保家庭農場健康發展。要統一區域不同等級地價,建立涵蓋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全程的全方位完整服務體系,為家庭農場生產運營和發展提供強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