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轄區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堅決做到“村地區管”,3月16日,門頭溝分局第一規劃國土所組織集體學習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園林綠化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和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京規自發〔2021〕62號)。
該通知明確要求,設施農業用地要堅持規劃引領、保護耕地、嚴格執法的工作原則,并從設施農業用地的范圍及規模、備案程序、退出機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強和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的管理。下一步,第一規劃國土所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擅自改變用途將設施農業用地用于其它非農化建設行為,同時利用動態巡查等時機,積極宣傳設施農業用地政策,有力促進我區農業現代化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