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2022-2023年)
之:
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若干政策規定
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我市現代農業發展,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合法注冊、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其他單位,不分所有制及隸屬關系。
2.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脫貧戶發展的申報類農業項目或已脫貧戶創業就業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
3.對新引進現代農業大項目,按照《蕪湖市重大招商項目“一事一議”實施辦法》執行。
二、扶持政策
1.市級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點轉型升級。對達到省休閑旅游示范試點評定標準的,按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高50萬元獎補。每年評選10個市級休閑農業示范點,每個示范點補助5萬元。
2.支持種養業綠色健康發展。其中對在長江流域干流和主要支流15公里以內種植綠肥連片面積500畝(其中集中連片200畝)以上并驗收達標后給予實施主體每畝120元補助;對當年新建且生豬出欄2000頭以上、肉牛出欄400頭以上、肉羊出欄6000頭以上,蛋禽年存欄60000只以上,肉雞年出欄200000只以上的規模場,建設并使用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以前享受過小、中循環補貼的除外)。支持建設60個蕪湖大米標準化生產示范區,每個核心示范區面積不少于500畝,輻射2000畝,補助10萬元/個;支持在高鐵、高速公路、小區電梯等處,開展動態的、靜態的蕪湖大米廣告宣傳,計劃宣傳費用100萬元;支持基地和加工企業擴大蕪湖大米的銷售,對出售價格在6元以上(含6元)每斤的,補助2元/公斤,計劃銷售150萬公斤。
3.推進現代種業發展。對我市種子企業在海南建立育種科研基地并列入省財政支持的,市級財政配套補助每畝1500元,用于科研補貼。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補80萬元;獎補資金用于擴大核心種群,做好保護工作。對地方特色種質資源省級以上保護場(區、庫、圃),每年給予20萬元運維經費獎補。鼓勵引進國內各地優質紫云英種質資源開展研究利用,建立省級展示示范基地的,獎補20萬元。對我市種子企業建立地方特色種質資源“弋江籽”紫云英繁育基地予以專項支持,以保護地方特色種質資源,擴大成果應用,對“弋江籽”紫云英種子年度生產銷售量達50萬公斤,補貼10萬元;達150萬公斤,補貼30萬元;達250萬公斤,補貼50萬元。對我市種子企業作為第一育種單位,選育的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通過國家級審定或安徽省級審定,品質和抗性達到指定標準,適合安徽省種植并在我市區域內推廣應用面積達10000畝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于我市種子企業育成的紫云英新品種,通過安徽省認定的,并在我市推廣應用10000畝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萬元。鞏固全國第三次種質資源征集與普查成果,對優質資源實施原產地擴繁、系統考察分析、精準鑒定評價,經認定的優質種質資源每個補助5萬元,全市每年控制在10個以內。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水產原良種場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4.支持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建設。一是支持休閑食品原料生產基地建設,對新增青梅、薄殼山核桃、藍莓等休閑食品原料種植連片種植面積200畝以上,一次性給予補助120元/畝。二是十四五期間支持100個市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建設,每個基地給予10萬元資金扶持,資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設。
5.扶持稻漁綜合種養。新建稻漁綜合種養總面積達300畝以上,每畝補助300元。
6.支持生豬生產。對新建并投產的年出欄5萬頭(含)以上、或10萬頭(含)以上的生豬養殖企業,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400萬元獎勵;省級地方品種保種場新建并投入生產的分點保種場(點)財政給予30萬元的獎勵。具體按照《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蕪政辦〔2019〕17號)執行。
7.提升設施農業建設能力。新建鋼架連棟大棚3000平方米以上,大棚生產必備的配套設施齊全,每平方米給予40元獎補;對新建玻璃、陽光板連棟溫室大棚達到2000平方米的給予120元/平方米獎補;對新建高標準智能連棟溫室大棚達到10000平米的給予120元/平方米獎補;圍繞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編制市級農機購置補貼目錄,對當年購置的未納入省級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業生產所需的中小型農業生產機械按照購置價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的補助(由高標準農業建設項目實施的除外)
8.建立為農業生產提供機械化耕作、種植、植保、收獲、秸稈處理及施用有機肥等服務的綜合農事服務中心20個,每個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植保無人機年飛防面積不少于2萬畝次的,按每畝次2元獎補,最高不超過15萬元。
9.圍繞有序機拋秧的推廣,新建缽式育秧基地,每個給予20萬元獎補。
10.支持節水技術措施應用,對現有農業設施升級改造,包括設施農業水肥藥一體化、節水灌溉措施等,對種植面積50畝以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購置設施費用給予補貼30%,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補貼數量不超過20家。使用“廁所革命”新建廁所糞便和腐熟畜禽殘液為水肥原料的優先支持且再增加補助10萬元。
11.推進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創建市級蔬菜生產基地10個,對其基礎設施投資30%給予補貼,最高每個不超過100萬元。建設內容包括物聯網、水肥一體化設施建設、自動化管道噴霧和農產品冷鏈倉儲物流、凈菜加工場等。
12.支持數字農業建設。創建市級數字農業示范基地10家,對當年新建或改擴建的數字農牧漁場(園)等智能化、數字化建設投資30%予以獎補,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由高標準農業建設項目實施的除外)
13.對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在300萬元-5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一次性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補,對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補貼,其中50%達產升規后撥付;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補。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當年進入規上企業的每家補助5萬元。
14.實施省“五個一批”工程項目,即發展一批農產品加工強縣(市、區),建設一批農產品加工強園,打造一批農產品加工領軍企業,引進一批知名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農產品品牌,安排資金500萬元用于獎補。
15.安排70萬元參展補貼資金,主要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參加國家和省政府舉辦的農產品交易會,每次給予參展主體不超過1萬元補貼。
16.結合傳統節日和農事節慶活動等評選4個市級農民豐收節活動,共安排25萬元補助資金,其中承擔省級以上節慶活動的,每個補助1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節慶活動組織宣傳。
17.結合傳統節日和農事節慶等評選6個市級農事節慶活動,共安排30萬元補助資金,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節慶活動的組織和宣傳。
18.支持農村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盤活。對開展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數字地圖建設的村,評選20個示范村,每個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
19.扶持50個示范帶動農民增收能力強、促進農民增收效果明顯的示范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每個給予獎補3萬元。
20.支持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按照國家和省現代農業產業園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申報標準和條件,由各縣(市)區進行申報,市本級財政每個給予100萬元支持,獎補資金主要用于產業園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各縣(市)區開展國家級、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現代化示范區等相關創建工作,對當年新創建成功的國家級給予1000萬元,省級給予500萬元支持。
21.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對當年新認證的“三品一標”給予獎勵:地理標志每個獎勵10萬元、綠色食品每個獎勵2萬元、無公害農產品每個獎勵1萬元、有機食品每個獎勵1萬元;對當年新入選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名錄的,每個產品獎勵2萬元;支持10個農資經營門店開展信息化監管,每個給予2萬元補貼。
22.加大對農業保險支持力度,促進我市特色農業保險提標、增品、擴面,推進特色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
23.完善農業貸款擔保機制。充分發揮市級農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資金作用,繼續完善“振農擔”實施細則。對家庭農場、合作社、市級龍頭企業當年累計貸款100萬元以上的給予貼息30%,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4.支持標準化養殖場、美麗牧場創建。當年獲得部級標準化養殖場補助15萬元,當年獲得省級標準化養殖場補助10萬元,當年獲得市級標準化養殖場補助5萬元;創建美麗牧場10個,每個補助15萬元。
25.支持地方品種生豬發展。年存欄本地品種能繁母豬100頭以上,同時年出欄本地品種商品豬2000頭以上的自繁自養規模養殖場,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
26.支持市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園建設。當年獲得市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園的給予5萬元補助。
27.鼓勵技術創新,水產綠色,開展長江名優水產新品種研發。對在全國率先開展長江名優水產品人工馴養、親本培育、人工繁殖、苗種培育、養殖模式研究,給予基礎設施投入30%的補貼,單個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品種研發成功并獲得國家品種認定的每個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28.對新型經營主體自行研發的小型專用農機且在生產上應用取得成效的機具,給予每臺(套)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
三、附則
1.除已明確由市、縣級財政分別承擔的項目外,所有項目獎補資金采取市與無為市、南陵縣按8:2比例承擔,市與其他區、開發區按7:3比例承擔。
2.本規定政策體系內的各項政策與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鼓勵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對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補齊,并按省級獎補資金的20%加計獎勵。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同一項目補助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獎補政策,不得重復申報。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和其它經營主體、項目,不享受本政策體系內的其他投資補助類扶持政策。縣(市)區政府未出臺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獎補政策的,不享受本政策各項規定。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共同解釋,自2022年度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