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提高種糧農民養老待遇。建議切實提高種糧農民養老待遇,讓他們到了60歲,尤其是70歲以后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第二、提高種糧農民直接收入。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和保護農民利益并重,將最低收購價“一年一調”改為“三年一調”,穩定較長時間的種糧收益預期;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增列國標一級、國標二級高檔優質糧的價格標準層次,推進優質優價政策;構建農資市場干預機制,在價格過快上漲時出臺限價令,穩定農資價格;電力部門對糧食烘干機械用電按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從低執行,對使用柴油的按照稻谷烘干量給予補貼,降低成本、提升烘干質量和效率;降低大戶融資成本,提高規模經營戶信用貸款額度和貼息額度,適度延長還款期限。
第三、提高種糧科技水平。繼續加強優質高產多抗耐逆糧食新品種培育與推廣,促進種糧增產、提質、提價,提高農戶“賣糧”收入;加強省工省力、減肥減藥、高產高效、綠色生態等高效技術和生態栽培模式研發與推廣,推進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提高農戶糧食生產的“舒適度”。
第四、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投入,提高保費補貼標準和賠付比例,解決災年虧損問題;持續推進主要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的“擴面、增品、提標”,鼓勵地方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做到應賠盡賠,切實發揮農業保險穩產增收的政策效應。
第五、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投入,提高保費補貼標準和賠付比例,解決災年虧損問題;持續推進主要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的“擴面、增品、提標”,鼓勵地方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做到應賠盡賠,切實發揮農業保險穩產增收的政策效應。
第六、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在糧食提價難、降本難的背景下,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提升糧農產業化經營及分紅收益;扶持具備一定規模的種糧主體實現“賣原糧”向“賣大米”“賣食品”轉變,增加加工收益;積極推動“糧食+文化”“糧食+旅游”“糧食+教育”等融合發展模式,讓農民分享糧食全產業鏈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