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第5196號建議的答復
張伯禮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中藥材種植過程中農藥使用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一、關于公布禁止限制使用農藥名錄
高毒農藥在控制重大病蟲害、保障糧食持續豐收的同時,也給中藥材、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健康安全帶來了風險隱患。我部高度重視高毒高風險農藥管理,將適時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作為一項重要的農藥管理措施。近年來,先后發布13個公告,對46種高毒高風險農藥實施了全面禁用措施,對20種高毒高風險農藥實施了中藥材、蔬菜、水果、茶葉等部分作物禁用措施(其中,禁止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等15種高毒高風險農藥在中藥材上使用)。2017年,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567號》,將32種農藥列為限制使用農藥。2019年,我部印發《禁限用農藥名錄》掛圖,逐一列出我國全面禁用高毒高風險農藥 名單,以及部分作物禁用高毒高風險農藥名單。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組織農藥檢定機構、植物保護機構對已登記農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監測,發現已登記農藥對農業、林業、人畜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等有嚴重危害或者較大風險的,組織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撤銷、變更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必要時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
二、關于完善農藥監督措施
農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關系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我部高度重視農藥監督管理,不斷完善并落實農藥特別是禁限用農藥監管措施,保障農藥質量,不斷提升中藥材、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實行定點經營。嚴格按照《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對22種高毒高風險農藥實行定點經營,采取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購銷臺賬、溯源管理,逐步實現從生產、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監管。同時,禁止通過互聯網銷售高毒農藥。限制使用范圍。對劇毒、高毒農藥嚴格采取限用措施,不得用于中草藥材、蔬菜、瓜果、茶葉、菌類的生產,并逐步擴大到所有食用農產品生產。強化安全用藥培訓和技術指導,引導農民按照農藥標簽和說明書使用農藥。加強監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加大農藥產品監督抽查力度,重點對隱性添加高毒高風險農藥產品、中藥材和果菜茶用藥進行監督抽查。對監督抽查發現及群眾舉報的涉嫌制售假冒偽劣農藥,及時組織地方農業農村部門嚴肅查處,保障農藥產品質量。加快中藥材用藥登記。將中藥材納入《用藥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錄》,實施群組化登記(選擇代表性中藥材、代表性病蟲害開展試驗登記),并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加快登記步伐,逐步解決中藥材無登記農藥可用的問題。
下一步,我部按照堵疏結合的原則,在進一步加大農藥產品監督抽查和涉嫌制售假冒偽劣農藥查處力度的同時,2024年底前分期分批淘汰現存的10種高毒農藥,并加快中藥材用藥登記步伐,加強安全用藥培訓和技術指導,構建長效機制,全面加強農藥監督管理,保障中藥材、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關于農藥質量追溯體系建設
追溯體系建設是加強市場監管,保障農藥質量的重要手段。我部以實施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為契機,出臺《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和《農藥標簽二維碼管理規定》,推動建立農藥質量追溯體系,實行電子追溯碼標示制度,取得了積極進展。從各地調查統計的情況來看,目前生產企業基本落實了“一瓶一碼”(一個農藥最小包裝對應一個唯一的二維碼)的要求,實現農藥產品質量可追溯。同時,我部利用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構建中國農藥數字監管平臺,建設全國農藥質量追溯系統,將農藥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納入平臺管理系統監管,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的質量追溯系統,逐步實現全國農藥質量追溯“一張網”,有效防范禁用農藥、假冒偽劣農藥流入市場。
下一步,我部將加快修訂完善有關管理辦法和數據對接技術規范,優化全國農藥質量追溯系統功能,大力推進全國農藥質量追溯系統與其他有關農藥追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提升農藥產品質量追溯能力和水平,切實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中藥材、農產品質量安全。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
010–59193280
農業農村部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