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進一步發揮財政引導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對金融資源的引導撬動作用,從11個方面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其中包括推動實現2022年15種以上基本蔬菜均價低于上年水平等涉及民生的措施。
創新試行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擔保”模式
《通知》指出,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助力支小支農。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開展合作,加大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外貿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三農”主體、個體工商戶的融資支持力度,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擴面增量,探索開發“農擔極速貸”“農擔易貸”等限率代償業務產品和模式。創新試行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擔保”模式,助力緩解“三農”融資困境。
推動省融資擔保基金2022年內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合作的批量擔保業務擔保費率進一步下調至0.7%。將符合條件的園區中小微企業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支持范圍。積極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等對接“財金-聚農貸”業務,爭取盡早落地海南。
完善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和降費獎補政策。將我省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和降費獎補資金支持對象范圍擴大至在海南省登記注冊且持牌的所有融資擔保及再擔保機構。省級財政對融資擔保機構年化綜合融資擔保費率不高于1%(含)的小微企業、“三農”等政策性擔保業務,按擔保額的1%給予擔保費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直接融資擔保業務、再擔保業務給予最高不超過實際發生代償責任金額30%的風險補償。鼓勵省融資擔保基金對發生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單戶1000萬元及以下的新增再擔保業務免收再擔保費。鼓勵有條件的市縣財政部門進一步加大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支持力度。
扎實開展蔬菜收入保險試點工作
引導市縣因地制宜打造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用好用足2022年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資金,鼓勵示范區通過支小支農貸款貼息、支小支農貸款風險補償、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補充等方式,引導金融資源向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傾斜。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實施力度。引導市縣通過“創業貸款+信用村(信用社區)”等方式,為重點就業群體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將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創業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范圍。
扎實開展蔬菜收入保險試點工作,防范自然災害和市場價格變動雙重風險,確保試點取得實效,并根據試點情況調整完善政策,推動保險擴面,促進蔬菜種植戶穩定收入。推廣實施平價蔬菜零售保險,推動實現2022年“15+N”種基本蔬菜均價低于上年水平、提高平價蔬菜市場銷售份額的目標,助力減輕消費者負擔和促進蔬菜零售商戶穩收。
深入開展生豬價格保險和天然橡膠價格(收入)保險工作,進一步加強承保理賠管理,做好保費補貼審核、績效評價等工作,推動“保險+期貨”提質增效。各市縣財政部門要強化預算保障,提高保險覆蓋面,促進全省農業穩產、農戶增收。
省級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鼓勵市縣開展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各市縣財政部門要積極圍繞本地區熱帶特色高效農產品創新開展保險試點。
企業成功上市發行,最高獎勵500萬元
支持自貿港建設投資基金探索與商業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證券、保險、期貨、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資源以及各類產業資本形成聯動,在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設立各類子基金,通過投資公司股權、參與資產重組或并購等市場化方式,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發展。
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下簡稱PPP)以獎代補政策,推動PPP模式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中政企海南PPP基金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更廣泛參與我省經濟社會建設。
積極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對成功上市發行的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給予最高70萬元獎勵;對在省內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成功融資的,按照其融資金額的2‰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推動商業銀行落地“瓊科貸”“政采貸”等創新金融產品。推動供應鏈金融等融資業務發展,加快推動政府采購系統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系統對接。(記者 劉兵)